保政教发〔2012〕143号
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
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保山一中:
今年是实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第一年,为积极稳妥地做好高中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的招生秩序,严格高中阶段的学籍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现将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保山市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以云南省教育厅建立的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办法为工作平台,坚持尊重考生志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提高服务质量、接受监督等原则,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充分体现考生自主选择学校的意愿,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县(区)教育局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招生考试办公室组成的“保山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的组织管理和录取工作。各高(完)中要有一位副校长和两名教师(至少一人熟悉计算机)具体做好网上录取工作。各初级中学要有一位副校长和一名计算机教师负责考生网上志愿填报指导工作,并填写好附件(一)表格,于7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招生计划
(一)招生学校
我市范围内的各普通高(完)中学校全部纳入全市统一招生。
(二)计划编制
1、保山一中、保山曙光学校、保山天津高级中学的招生计划分解为全市范围内的择优招生计划、定向县(区)的择优招生计划和择校招生计划三个部分。
2、各县(区)所属普通高(完)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原则上面向本县(区)范围内招收完成。
各县(区)教育局要将本县(区)的招生计划进行细化和分解,将各学校招生计划表于7月4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各学校招生计划录入招考系统。在进行计划分解时要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为:一级一等学校择校生不得突破计划生的30%,一级二等学校择校生不得突破计划生的25%,一级三等学校择校生不得突破计划生的20%,其他学校择校生不得突破计划生的15%,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
四、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
今年我市的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生可于7月17日以后,进入保山教育网(www.bssjyw.cn) 查询考分和查看招生情况,根据自己的考分和学校招生指标填报志愿。具体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2年7月23日—25日。
(二)志愿填报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宣传到位原则。各个初级中学要把2012年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学生网上自主报志愿、录取办法等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和家长。
2、坚持以考生为本和提高服务质量原则。县(区)教育局和中学要按照各自的职责为考生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3、坚持考生自主网上填报志愿原则。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让考生自己设定密码、自己填写志愿、自己确认志愿,严禁学校和教师统一设定密码、强行填报志愿。
4、坚持按学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批次网上公正录取原则。
5、坚持接受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原则。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接受学生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纪律者严肃追究责任。
(三)填报要求
1、考生填写市教育局统一印制下发的《2012年保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附表二)。表中高中阶段“第一批录取” 栏目应填报一类学校的计划生,“第二批录取” 栏目应填报一类学校的择校生,“第三批录取” 栏目应填报二类学校的计划生,“第四批录取” 栏目应填报二类学校的择校生,在每个批次的志愿栏目中,考生可依次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填报招收择校生的学校志愿,不受本人所在县(区)的限制。各中学要提醒考生注意,因一类学校择校生在二类学校普通专业之前录取,若考生不愿就读一类学校择校生,则不要填报一类学校择校生,否则一旦被一类学校择校生录取,二类学校任何志愿都无法再录取。
2、网络填报具体操作
(1、)初中毕业生登陆保山市普通高中招生网,网址为http://zk.ynxueye.com/bs2012/,在登录界面中学生用户名为考号,在 中输入用户名,密码为学生身份证号后7位(其它证件或教育编码均可,具体证件号以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上管理系统中的学生信息为准),在中输入密码,输入完成后点击确认完成登录。学生登录后系统菜单中显示有一项学生操作,点击学生操作进入学生操作页面,默认显示学生基本信息,右侧树型菜单显示为学生可操作的功能项,学生在进入系统后需要先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为学生对学生的基本信息进入修改和确认,县级审核通过方可获得本地的升学资格。
(2、)单击“填报志愿”,选择“填报志愿”,进行志愿填报。填报志愿表格为下方表格显示,学生对需要填写的信息点击编辑填入信息,填写完成后确认填报,确认填报的信息,学校可打印填报信息与学生核实。学生(或家长)在纸质的《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不得再更改志愿。学生可在“填报志愿系统”中查看志愿信息。
3、打印确认后的考生志愿表,由毕业学校签章后上报各县(区)教育局招考办封存备查。录取工作结束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漏考生志愿信息。
五、招生录取
(一)录取日程
市教育局于7月26日以后进行全市普通高中的新生录取工作。录取分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具体录取时间另行公布。录取结束后的10天内为遗留问题处理阶段,处理后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各学校自行接受的考生,由各学校自行承担后果。
(二)录取管理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将在市教育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完成。录取期间,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对录取现场将实行封闭管理。录取在保山市普通高中招生网(http://zk.ynxueye.com/bs2012/)平台进行,按照考生所报学校的志愿顺序,分批次择优进行投档。在每个批次的录取中,针对考生,实行志愿优先原则,针对学校,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各高(完)中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市教育局预录的学生进行录检审核等工作。各批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在保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aoshan.cn/公告栏公布录取结果。
(三)加分和分数控制
1、符合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条件的考生,按照云南省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在普通高中录取时可享受20分的照顾加分。
2、学业水平考试阅卷登分结束后,按招生学校录取计划的110%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3、择校生的录取控制线,在计划生录取线基础上下降不超过100分(民办学校除外)。
(四)录取批次方案
1、类别代码与专业名称的对应关系为:01—计划生(包括民办学校公费学生);02—音乐专业;03—体育专业;04—美术专业;05—民族班;06—珍珠班;09—择校生。
2、学校分类及录取批次
将我市高完中分为两类:一类学校为保山一中、各县(区)一中、保山曙光学校以及保山天津高级中学;二类学校为各县(区)所属的其它完中。
录取分四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录取一类学校的计划生(类别代号为01)、艺体专业(类别代号为02—04)、民族班(类别代号为05)和珍珠班(类别代号为06);第二批次录取一类学校的择校生(类别代号09);第三批次录取二类学校的计划生(类别代号01)和艺体专业(类别代号为02—04);第四批次录取二类学校的择校生(类别代号09)。招收艺体专业的学校,其艺体专业学生的录取在计划生录取的同一批次进行,根据招生计划,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民族班的录取,按照批准的指标和学生志愿从高到低录取,录取线可适当降低。
3、各县(区)教育局完成考生的独生子女加分和音体美学生成绩的录入,录入网址为保山市普通高中招生网(http://zk.ynxueye.com/bs2012/)。各县区和学校的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的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附学校招生简章以电子文档和县(区)教育局盖章的纸质件,在7月15日前报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六、学籍注册
按照录取学校与学籍注册学校相一致的原则,我市2012年普通高中新生学籍由市教育局直接将录取数据库导入《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凡未被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各学校自行接收的,由各学校自行承担后果。对于部分学校招收的外州、市新生,由招生学校在9月20日前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请注册高中学籍,届时须提供考生所属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或中考)成绩证明。
七、完善机制,加强领导,切实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高中招生录取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事关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的公平公正和声誉,事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管理,做好过程督导,加强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行为。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全市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稳步、有序进行。为此,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各县(区)教育局要将高中招生工作作为年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抓落实。精心落实招生计划和工作措施,同辖区内各中学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组织和管理。要选用师德良好、公道正派的校领导和教师负责学生志愿填报工作。所有考生的志愿表须封存备查,在整个招生录取工作结束之前,不得公开考生的志愿信息。
(二)各县(区)教育局和各中学要加强对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使考生知晓率达100%,扩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认识志愿填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各中学要通过召开毕业班家长会和开办专题宣传栏等方式,开展好高中招生的宣传和指导工作。要将志愿表和填表说明发到每个学生手中,并进行详细讲解。要切实做好考生网上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既不能违背考生的志愿强行指令考生填报某所学校,也不能撒手不管。务必为考生提供网上自主报名的基本条件,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要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内的各中学,并要求学校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市教育局将充分运用保山教育网和《保山日报》,加大宣传指导力度,考生和家长可运用相关媒体进行了解。
(三)坚持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体现国家招生的公平和公正。在招生工作中,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机构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录取政策、录取过程和录取结果将进一步透明和公开。
(四)严肃招生纪律,加大查处力度
1、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招生宣传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要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自主选择学校、接受高中教育的权利。严禁封堵生源,严禁招生学校采取不正当的方式引导或强迫学生填报本校的行为。
2、录取结果一经公布,学校之间不得相互抢挖高分学生,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就读。
3、为规范对普通高中招生的管理,市教育局将继续加强对《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的管理。《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由市统一制作,并分别加盖录取学校印章和保山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专用章。任何学校不得发放自制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
4、对在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中顶风违纪的学校或人员将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封堵生源和采取不正当的方式引导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和晋级的处分。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和接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将不予注册高中学籍,并追究校长和学籍管理员的责任。对违规招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将依法进行处理。市教育局监察室受理举报的电话为2225755、2122366。
八、其他
五年制、中专、职高志愿填报,须进入云南招生考试工作网(网址:)进行志愿填报。考生用13位考号作为用户名及确认签字时设置的登录密码登录。
工作网志愿填报及录取功能开通时间为:2012年7月1日。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总分710分(省招考院根据各州、市总分进行统一折算后获得)。
五年制高职最低分数控制线为:普通学校(专业)文化分成绩不低于310分;艺术、体育类学校(专业)文化分成绩不低于290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按100分折算)必须60分以上。
附件:一、《保山市2012年普通高中录取工作联络人员登记表》.doc
二、《2012年保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及填表说明.doc
三、《云南省中专、五年制大专报考志愿表》.doc
保山市教育局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